国家清静生产监视治理总局令第 68 号
2016-05-07
《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划定》已经2014年8月11日国家清静生产监视治理总局局长办公聚会审议通过,,,现予宣布,,,自宣布之日起施行。。。
局 长 杨栋梁
2014年8月15日
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划定
一、必需确保作业场合切合标准规范要求,,,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、清静间距不达标厂房和住民区内。。。
二、必需按标准规范设计、装置、使用和维护透风除尘系统,,,每班按划定检测和规范整理粉尘,,,在除尘系统停运时代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,,,并停产撤人。。。
三、必需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装备,,,落实防雷、防静电等步伐,,,包管装备设施接地,,,严禁作业场合保存种种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。。。
四、必需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、网络、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,,,严禁粉尘遇湿自燃。。。
五、必需严酷执行清静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,,,严禁员工培训缺乏格和不按划定佩带使用防尘、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。。。